舞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14 10:19:50|来源:舞阳|专栏:联合奖惩

分享到
舞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在原舞阳县农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基础上组建而成的国有独资企业,由县政府出资、县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按照《中共舞阳县委办公室 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阳县级投融资公司重组方案>的通知》(舞办文〔2018〕37号),公司已经进行了市场化改革,具有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了市场化运营。公司未列入银监会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名单,未承担地方政府债务,未对政府融资行为提供担保。并聘请河南日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了专项债务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日昇专审字[2019]第0301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和《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舞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批复》(舞政文〔2019〕6号),我公司今后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也不对政府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文章搜索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