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市直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2019年版)》的通知要求,为全力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争创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城市,力促我市在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排序进一步提升,确保信用工作保持全国全省前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报送
各县区、各部门(含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自身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参考本文附件2《城市信用指标数据反馈样例说明》进行填报。
(一)开展行业监管的领域
1. 开展行业信用监管的领域(责任部门: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
2. 开展行业信用监管的领域—评价结果(责任部门: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地方发布红黑名单情况
3. 地方红名单、地方黑名单(责任部门: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联合奖惩案例
4. “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对失信主体实施失信惩戒措施的案例”(责任部门:各县区信用办、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
5. “失信主体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案例”(责任部门:各县区信用办、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
6. “失信主体以注销、吊销等形式退出黑名单的案例”(责任部门:各县区信用办、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
7. “失信主体在信用中国或信用网站主动开展信用承诺的案例”(责任部门:各县区信用办、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
8. “失信主体在限期内主动修正失信行为后退出黑名单的案例”(责任部门:各县区信用办、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
9. “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城市应用黑名单产生成效的案例”(责任部门:各县区信用办、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
10. “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对守信主体实施守信激励措施的案例”(责任部门:各县区信用办、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
(四)信用修复
11. “参加信用修复培训企业数”(责任部门:各县区信用办、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
12. “失信主体提交信用报告情况”(责任部门:各县区信用办、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
13. “失信提示、警示约谈情况”(责任部门:各县区信用办、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
14. “完成信用修复企业”(责任部门:各县区信用办、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
(五)诚信建设万里行相关案例反馈
15. 诚信建设万里行案例(责任部门:各县区信用办、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
(六)“信易+”应用情况
16. 信易贷工作进展情况(责任部门:市人行、市金融办、市银监局、各县区信用办)
17. 其他信易加应用情况(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市文广旅游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区信用办)
(七)城市政府使用信用产品的种类
18. 政府各部门使用信用产品的种类(责任部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信用办)
(八)营商环境建设情况
19. “行政审批局已经实施容缺受理审批事项”(责任部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信用办)
20. “行政审批局全部审批事项”(责任部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信用办)
21. “已经实施容缺受理部门”(责任部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信用办)
22. “具有行政审批权力部门”(责任部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信用办)
23. “平均办件时间”(责任部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信用办)
(九)国家黑名单比对情况
24. 国家黑名单比对结果反馈(责任部门:市中院、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二、报送时间
请各县区、各部门按照要求于每月23日前将《全国城市信用指标数据反馈样例说明》相关指标模板电子版、纸质模板加盖公章扫描件报送市信用办邮箱(jmk503@126.com)。指标模板电子版登录市信用办公共邮箱下载(账户:lhsxybgg@163.com 密码:3177109)。
三、工作要求
1.城市信用指标数据情况报送工作直接影响我市综合信用指数及在全国261个地级城市中的综合信用排名,请各县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请各县区、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规定动作要出经验、自选动作要出特色”的总体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全国城市信用指标数据反馈样例说明》相关指标模板填写,不缺项、不漏项,并每月按时报送市信用办。
3.城市信用指标数据情况报送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市信用办将把城市信用指标数据报送情况列入对各成员单位的年度绩效考评。
附件:1.《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2019年版)》
2.《全国城市信用指标数据反馈样例说明》
联系人:刘谛
联系电话:0395-317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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