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根据省、市文旅部门和县信用办的统一部署,采取了多项有力有效措施,抓好文化市场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不断提高监管服务效能,丰富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信用监管数据,提高监管效能。从市场准入、经营行为、退出指标、投诉事项等进行分级分类监管,拓宽信用数据的采集面,使信用监管和日常监管两种监管方式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大大提高了监管效能。根据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将其划分为ABC三级,实施不同管理类别,即A级经营单位(守信企业)、B级经营单位(警示企业)、C级经营单位(失信企业)三类。对A级经营单位,重点予以扶持,免于日常检查;对B级经营单位,实行警示制度,在日常工作中予以提示;对C级经营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检查频次,实施案后回查,办理年检事项时重点审查,在一定范围内依法公开违法信息等监管措施。
实践证明,实行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切合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地促进了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另一方面,转变了监管方式。通过划分信用等级、特别关注、警示内容实施监管,使执法人员人员从无序管理中解脱出来,变突击式监管为长效监管,变被动式监管为主动式监管,变盲目监管为重点监管,变事后监管为事前、事中监管,有效地解决了长期困惑执法人员工作人员“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既增强了对监管工作的前瞻性、防范性、有效性,又促进了监管服务的规范性,提高了文旅部门的外部形象和执法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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