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5-07-08 08:18:04|来源:信用漯河|专栏: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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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今年以来,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5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临颍县三家店镇某食品公司网络销售食品虚假宣传案

2024年11月,临颍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对临颍县三家店镇某食品公司进行检查。经查,2024年9月,该公司在拼多多平台设立店铺,销售某品牌香辣酱豆,该店铺共有6个广告链接,其中标注11.9元的链接中使用“辣椒酱即食香辣低卡”语言字样,与商品实际营养成分表中标注的能量含量不相符,构成虚假广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结合当事人违法事实情节,2025年1月,临颍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责令该公司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舞阳县侯集镇某企业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案

2024年10月,舞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异地通报线索,对舞阳县侯集镇某企业生产某品牌小馒头二氧化硫超标情况进行调查。经抽样复检,确定该产品二氧化硫残留超标,构成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结合当事人违法事实情节,2025年1月,舞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郾城区孟庙镇某天猫网店网络销售食品声称疾病治疗功能案

2025年3月,漯河市市场监管局郾城分局根据上级交办线索,依法对辖区孟庙镇某天猫网店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在其网店主页发布的普通食品某品牌乳杆菌软糖商品详情介绍中,含有“简单3步,告别幽门杆菌,1个月疗程,坚持摆脱HP困扰,3盒装胃杆菌HP值逐渐下降,5盒装胃痛反酸,胃胀气打嗝,口腔异味明显舒缓,提高免疫力”等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和保健功效。郾城分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认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郾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责令该店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召陵区某蛋糕店加工食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2025年1月,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陵分局委托检测机构开展食品质量抽样检测,发现召陵区某蛋糕店加工的鸡蛋糕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0)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召陵分局对该蛋糕店进行立案调查,认定其行为构成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结合当事人违法事实情节,2025年3月,召陵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对该蛋糕店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郾城区淞江街道回马村某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过期肉案

2025年1月,漯河市市场监管局郾城分局执法人员对郾城区淞江街道回马村某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企业冷库内储存的犊牛心超过保质期,郾城分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企业2023年采购一批犊牛心,在保质期内销售一部分,剩余26箱在超过保质期后继续销售,截至案发尚未售出,其行为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结合当事人违法事实情节,2025年3月,郾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责令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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