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信用交通”建设,充分营造守法诚信经营、优质文明服务的交通运输环境,山东省沂源县交通运输局在交通运输领域开展“三实行”,推进信用交通县建设。
实行信用分级管理
根据信用档案库中的信用信息,对交通运输企业进行信用分级,实行动态调整。目前,共建立了76家交通运输企业的信用档案,实现了100%的信用覆盖率。增加“一码识别”的功能,通过输入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可在“信用交通·山东”获取该企业的信用评价等级和相关信息。
实行信用奖惩制度
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给予优先审批、优惠贷款、优先推荐等奖励措施,对信用等级低的给予限制经营、加大监管、取消资质等惩戒措施。2023年1-11月份,共受理运输企业的各类审批申请件5327件,其中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占68.7%,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占31.3%。信用等级高的企业的审批时间平均缩短了30%以上,信用等级低的企业的审批合格率提高了15%以上。目前,共对12家交通运输企业进行了信用奖励,对4家交通运输企业进行了信用惩戒。
实行信用修复机制
为较差等级的交通运输企业提供信用修复的途径,如缴纳罚款、履行义务、参加培训、接受考核等,通过信用修复,可以提高信用等级。目前,共对21家交通运输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下一步,沂源县交通运输局将继续加大信用培训和宣传力度,建立健全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为沂源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信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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